【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及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本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须申请学位者,请查阅国家有关申请学位考试的报名条件。
【课程介绍】
天津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班
一、 学校介绍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治学方针享誉海内外。“211工程”、 “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天津大学现有中科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双聘院士8人,“长江学者”23人,博导360余人,硕导1000余人;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万余人。
二、 领域简介
计算机技术领域重点研究如何扩展计算机系统的功能和发挥计算机系统在各学科、各类工程、人类生活和工作中的作用。计算机技术是信息社会中的核心技术,也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技术之一。本领域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设计、开发以及与其它领域紧密相关的应用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涉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理论、技术和方法等。
三、领域范围
计算机技术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技术两个方面,含计算机技术理论基础,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语言及其处理系统,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算法设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图象处理与图形学,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办公室自动化,智能大楼,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项目管理,计算机控制,决策支持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各领域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四、培养目标
掌握计算机技术领域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未来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即工程应用能力、项目组织能力;并熟练阅读本领域工程应用中的外文资料。
五、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校企共同培养,采取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门课程定期集中面授、考核;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业余时间上课。
2、课程由天津大学设置,并派出本校师资,论文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3、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不超过5年。申请学位所需时间按天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1学分。
七、颁发证书
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学员,修完全部学分,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天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颁发的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凡通过每年十月全国GCT-ME联考(含语文、数学、逻辑学和外语),符合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天津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
八、报名程序
1、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4张2寸近照和1张1寸近照。
2、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缴交报名费。
3、经审查合格后发给研究生课程班入学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交纳学费。
九、课程设置
学位课:科学技术论与方法论,第一外国语(英语),工程数学基础,网络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面向对象方法学,统一建模语言,软件体系结构,嵌入式系统设计,数据仓库;
选修课:图像(模式)识别与理解,高等计算机网络,高等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控制及应用,并行计算,高级人工智能,计算机系统仿真,机器学习,本体论及其应用,密码学与网络信息安全,现代计算机体系结构,数据库系统应用技术,软件工程及工具,软件项目管理,需求工程,软件测试技术,网络工程与设备,中间件技术,互联网程序开发;
必修环节: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术报告与学术交流和工程前沿技术讲座。
十、学费标准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费为人民币22000元(二年),第一学年交人民币15000元,第二学年交人民币7000元。有关正式研究生的学费,在研究生正式录取后,按照天津大学的相关规定另行收取;论文及学位申请费用按申请时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教材费、资料费以及外地学员交通食宿费均由学员自理。
十一、学杂费
报名费300元,学杂费2000元,书本费、午餐和外地学员住宿费等由学员另付。
【特别说明】
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可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或经申请批准后转入下期学习,不退学费、报名费等。
本招生简章中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教育部或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的政策为准。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天津大学深圳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