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三、培训对象
1.各类型企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主管财税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税务总监、税务经理、税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税务等企事业单位高、中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相关人员;地方行业协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及涉税科研人员。
【课程介绍】
“新税法、新准则实施中的税务筹划与帐务处理高级研修班”参会报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企业的经营项目和经营模式正迅速地从单一走向多元,涉及的税种越来越多,纳税事宜日趋复杂,涉税风险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企业规模日益扩大,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甚至跨国经营成为企业常态,企业迫切需要既懂税务政策、税务安排,又能够进行税收筹划的涉税专业人才,与国内外的税务部门和政府机构进行接洽,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和交易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和统筹安排。
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令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增加企业效益。新税法环境下,如何做好、改善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极为重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关于会同有关单位开展“2010年企业会员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培训中心[2009]192号),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资源,强化订单式、标准化、规模化企业培训,节约企业培训费用,打造企业相互联系的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新税法、新准则实施中的税务筹划与帐务处理高级研修班”。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具体详情和参会方式见附件。
注:本次培训费用标准:1800元/人(不含食宿)。
报名咨询联系人:王淑兰
附件:《参会报到须知及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度财务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税务经理、总会计师等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专题培训班”
参会报到须知
一、培训内容
课程一:税收政策法规与税改动态
最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解析,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及影响,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营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问题,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课程二:税收筹划实务
1.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筹划技术、方法。
2.新企业所得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的税收筹划,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扣除政策、优惠政策及配套政策)的运用及筹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应用及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3.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规避纳税环节的税务筹划,购进已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改变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非货币性交易的税务筹划,适用差别税率的消费品定价的税务筹划。
4.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5.地产开发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6.企业最佳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和设计。
课程三:税务策划的方式及具体税种的策划
1.税务策划的主要方式
2.税务策划的三个层次及操作
3.具体税种的策划
课程四:税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税务稽查应对技巧
1.企业涉税风险分析及09年度税务稽查应对技巧解析
2.企业税务策划的技巧及风险防范措施
3.企业涉税风险分析及相关财务处理技巧分析
课程五: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纳税评估应遵循的原则、特点、程序,纳税评估的主要内容,纳税评估指标的使用与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常用的分析方法,实地核查中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核查方法、相关表证单书的填写格式等。
课程六:涉税财务与会计处理
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及实务操作,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调整,新旧增值税主要差异解析和会计处理技巧(可抵扣增值税的差异分析、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差异分析、税率差异、税收优惠的主要变化、税收管理的差异分析、增值税会计处理技巧、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技巧)。
课程七:税务稽查风险控制及纳税人权益维护
税务稽查的程序、常用的稽查方法,税务稽查的权限,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税务处理(处罚)分析,纳税人权利及权益维护。
二、主讲专家
李 晶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
石彦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刘心一 原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研究员
张学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
李 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研究室主任
刘德春 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高级纳税筹划师
张培森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元伟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孙海亭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著名税务征管及稽查专家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四、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五、培训时间、地点
5月13日至5月16日 地点:成都市
(13日全天报到,14日至15日全天授课,16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新税法、新准则实施中的税务筹划与帐务处理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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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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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处)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注明区号) 传真: E-mail: |
联系人(或领队): 职务: 手机: |
请将全部费用汇入指定帐号:
户名: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帐号:0200007609047476127
开户行:工行北京市紫竹院支行 |
其他事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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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可复制,填好后须加盖公章有效;
2.此表填好后请在报到日的两天前传真至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