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SC—RN—2017 120
关于举办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的通知 |
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从2000年7月1日起,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凡从事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就业。
设备点检员是2009年国家颁布的新职业(工种),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设备点检管理技术变得日益重要。为了帮助企业改进设备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引入先进的设备点检体系和维修模式.深圳市深监管理认证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受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按照大纲要求定期举办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学习向学员讲授现代化、标准化的设备点检和计划维修操作程序,以及点检体系的实施要点和步骤,为企业建立一支技能精湛的高素质设备点检技能人才队伍,促进企业设备管理水平的进步。并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设备点检员职责:
技术管理的中竖力量,对设备的技术状态负责:
①负责对所辖区域设备技术状管理,按点巡检要求,设备技术维护要求定期按时进行设备的现场巡视并作好记录;
②负责设备的检修计划,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技术维护计划的制定和现场故障处理;
③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验收等;
④负责与维修工段(公司)联络,开出检修委托工作量签证;
⑤负责设备故障的检测分析诊断,提出处理意见和检修,改进方案;
⑥负责对设备的现场管理,指导,检查,督促生产岗位人员搞好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
⑦负责设备运行档案的填写与管理;
⑧负责本区域岗位人员的设备知识培训。。
三、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或准备从事设备点检工作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人员:从事本工种二年以上;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人员: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初中、高中毕业后,在本职业工作九年以上;或大专、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人员: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初中、高中毕业后,在本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或中专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或大专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五、培训考核: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和论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六、培训内容:
本课程的培训依据《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初中高级点检员的管理及技术要求进行。
1.设备点检基础知识: TPM的概念、设备点检管理基本流程及实施;点检定修管理中编码原则及管理方法、点检与定修计划编制及案例演练。
2.设备点检专业知识:机械设备故障的概念、机械设备故障发生的原因、常用机械设备的失效形式、传感器及模拟/数显式仪表的检测方法及案例分析;控制仪表维护及PID整定方法案例分析、齿轮、轴承及减速机的维护、液(气)压传动及润滑系统维护、泵与风机的维护等;集散控制系统检测与优。
3.设备点检案例实战演练与综合分析。
七、培训时间:初级3天,中级4天,高级5天,每月开班,随时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培训费用:每个工种:初级资格1600元/人;中级资格2000元/人;高级资格2500元/人(含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鉴定费、证书费等)。
九、考核发证:经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评合格者,颁发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设备点检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
用人单位录用、使用技术人员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
证件;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岗位资格是否符合的条件之一。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已成为当前非常紧俏的人才。技能型人才与学历型人才受同等重视,享受相同的待遇和优惠政策,这已成为我国人才制度改革最新的发展趋势。
十、报名事宜:
培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