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培训机构)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是深圳市最具有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成人学历教育的综合性机构。
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华南地区品牌教育机构
深圳市招调工培训考核基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深圳市职管办指定)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认证机构
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
深圳市再就业培训基地
深圳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专业机构
广东省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一、培训对象: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
共分四级: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
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员(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高级)(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1、四级物业管理员960元(含教材费和资料费)
2、三级助理物业管理师1380元(含教材费和资料费)
3、二级物业管理师2000元(含教材费和资料费)
五、考试情况:
1、考试时间:全省统考 6月、10月,全国统考:5月、11月。(暂停考)
2、考试科目: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总分各100分,60分为合格,物业管理师还需综合评审。
六、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免年审。